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学生活动 > 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学院2012年评优工作安排意见
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学院2012年评优工作安排意见

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学院2012年评优工作定于201210月至11月中旬进行,本次评优工作内容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学校各类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良学风班和优秀班主任的评定。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评优工作是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和资助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本年度学院评优工作仍然围绕建设“笃学博闻、慎思善行”的良好校风学风来开展,本着“以评优奖励先进,以先进带动后进;以评优发掘典型,以典型树立榜样”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身边的榜样”的激励作用,努力在我校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和竞争风气,促进全校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成才。

在评优工作中,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大张旗鼓地开展表彰活动,不断创新表彰形式和内容,把我院的评优工作推上一个新的高度。

二、评优基本条件

1.凡在北京林业大学正式注册的本科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奖学金评定年度内未受党、团、行政处分;

2.各门必修课及选修课(包括体育课)全部合格,三、四年级非外语专业学生国家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报考六级资格(英语四级425分以上),均有资格申请各类奖学金。

3.在一学年内的校卫生检查中,同一宿舍卫生不及格累计三次以上,取消其所在班级优良学风班评选资格。

三、评优工作程序

1.下发《2012年评优工作安排意见》,召开评优工作会议,进行评优工作的统一部署。召开班主任、班长、团支部书记会,明确要求,具体落实。

3.各班在认真计算个人成绩及班级平均成绩的基础上召开班会,对照相关文件进行评选。

5.北京林业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见《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名额分配见附件14。奖项包括: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3%)、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10%)、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15%)和单项奖学金:学术优秀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文体优秀奖学金;外语优秀奖学金;社团活动奖学金等。

4.三好学生的评选要经过综合素质测评、自我情况介绍和全班无记名投票推选三个程序;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要经过自我情况介绍和全班无记名投票推选两个程序,评定办法见《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6、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类奖学金评选条件见附件2、附件3、附件5

四、评优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1012日-1015日,学院成立评优工作小组,组织宣传动员,对学院学生学习成绩及各方面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统计和整理。指导学生进行申报,并检查学生申报情况。

第二阶段:1015日-1019日,提交各项评优名单,并进行审核,同时对评优结果进行公示,征求学生意见。公示后将初审结果分种类上报学生管理科和资助中心。

第三阶段:1022日-1026日,学生处对各学院的上报名单进行整理、复审和抽查,由校评优管理委员会进行最后审批或上报相关部门审批。

第四阶段:11月上旬,各学院组织召开表彰大会,进行总结表彰和经验交流,学生处组织评优宣传。获奖的学生、教师分别填写相应的表格,学院汇总后报送学生处,统一归档。

五、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1.学生成绩以教务处提供的成绩为准。

2.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不得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北京林业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其它各类、各种奖学金兼得(国防奖学金和专业奖学金除外)。

3.转专业学生的奖学金评定仍在原班级进行。

4.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均应经过班级民主程序,凡未经全班同学讨论的结果,视作无效结果。

5.“优秀班主任”的评选须在班主任年度考核的基础上进行,班级无《班级工作手册》、班主任无《班主任工作手册》,取消其优良学风班、优秀班主任的评选资格。

6.请与学院及时沟通评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自然保护区学院党总支

                                                                                      20121015

 

 
各类申请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