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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区学院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参照《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北林学发[2006]40号,参见《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2011版)文件精神,为了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建设良好的院风学风,促进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全面发展,结合近几年来我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经验及实际情况,继续开展自然保护区学院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相关事项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北京林业大学正式注册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毕业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读期间未受党、团、行政处分,各门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全部合格,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

2.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学生党员优先考虑;

3.热爱祖国,关心时事,品德优良,在校期间,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凡在校团委、学生会、校级学生社团、各学院学生党支部、团总支、学生会、院级学生社团以及班级中担任学生干部,工作积极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4.研究生在校期间曾获得一次及以上“优秀研究生”或“一等学业奖学金”或“优秀学生干部”,本科生在校期间曾获得一次及以上校级“三好学生”或 “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5.热爱所学专业,学习认真刻苦,专业排名名列前茅,毕业论文(或设计)成绩优秀,按照学校规定获得学位证书;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并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7.在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就业。积极到基层、西部或国家边远地区以及主流行业(例自然保护区)、艰苦行业就业者,适当放宽条件,优先考虑。

二、申请办法

请申请优秀毕业生的同学到学院网站自行下载填写《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上本人各项荣誉证书复印件等材料,由班长负责汇总交学院团总支。

三、评定办法

1.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定须经本人申请(并附相关证书复印件等材料),班主任组织班级推选,报所在学院评优管理小组审核批准后并公示。

2.评选院级优秀毕业生的人数应掌握在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0%以内,不与校级优秀毕业生重复兼得。

3.获得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学院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学生,学院将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选要求

各班级在评选工作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由班主任负责组织进行评选。

各班级负责人请在521日下班前将材料交到学院团总支(主楼1204),电子版发到326234708@qq.com

附件: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学院

2012515

 
附件: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