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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关于评选201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北林学发〔200640号),为了做好2012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引导在校研究生努力学习、科技创新、全面发展,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北京林业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读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

3、在校期间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曾获得校级“优秀研究生”称号一次以上者。

4、同等条件下,到西部边远地区、基层以及行业主渠道就业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二、评选比例

各学院评选优秀毕业生的人数须掌握在应届毕业生总数的3%以内。

三、评选要求

1、各学院在评选工作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进行公示。同时,结合学院自身实际,开展主题鲜明的毕业生宣传教育活动,倡导毕业生文明离校。

2、优秀研究生毕业生颁发《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及奖品,相关材料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同时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备案。

3521日之前将公示的优秀研究生毕业生名单、《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研究生就业信息网站下载)、个人简介电子版(200字以内,供宣传用)以及个人免冠照片两张(七寸个人免冠数码照片电子版一张,供宣传用;一寸个人免冠照片一张,证书用)交到学院团总支(主楼1204),电子版发到326234708@qq.com

4优秀毕业研究生需完成一篇研究生生活及成长感悟文章,题目自拟,文体字数不限,用以存档和宣传使用。文章(电子版)与各项材料一并于521日之前交到学院团总支(主楼1204),电子版发到326234708@qq.com,优秀文章将在学校新闻网主页和研究生就业信息网上发表。

 

 

附件1: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

附件2: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1.doc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