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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校团委各部门,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校级学生组织:

近日,团市委、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市学联决定,在全市高等院校中继续开展“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和“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及学生班集体(不包括2011级新生和新生班级体)。

二、评选条件

(一)“北京市三好学生”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

2.热爱所学专业,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且本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者,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5.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荣誉。

(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

2.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3.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在引导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的工作成绩;

4.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工作作风正派,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5.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的校、院、班级团组织、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的学生干部。

(三)“北京市先进班集体”条件

1.班级学生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紧密联系同学,主动带领同学学习科学理论,经常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2.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是非分明、遵纪守法、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集体成员均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勤奋创新、互帮互学的优良学风,班集体成员学习良好;

4.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

5.曾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或校级优秀团支部荣誉。

三、评选办法

1.20102011年度的“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和“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的名额(见附件1)由校团委按照学生人数,按一定比例结合往年情况确定。各部门、各学院及各学生组织要按照新确定的分配名额,根据评选标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评选。

2.被推荐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须经本人所在的团支部或学生组织同意,并由其所在的团支部或学生组织认真填写先进事迹登记表(附件2和附件3),推荐为市级先进班集体的登记表由班委会填写(附件4),经学院党委审查同意后,1216将登记表(不用盖章,一式两份)及汇总表(盖团委章,一式一份)报送至校团委105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材料传至指定邮箱(bjfutw@163.com)

3.校团委将于1217日至19日对推荐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进行公示。1220日相关材料上报团市委。

联系人:黄       李萌

  话:62336145   15120091933

 

 

共青团北京林业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1.《校团委各部门、各学院团委、校级学生组织2011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名额分配表》

2.《北京市三好学生登记表》

3.《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4.《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5.《北京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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