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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位】生态与自然保护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安排

各学科、导师、研究生:

根据《北京林业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方案》(北林校发〔2020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0年春季学期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


一、稳妥推进春季学期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

1.拟毕业研究生须服从学校、学院总体工作安排,在疫情防控期间,未接到学校通知不得提前返校。研究生在学位论文撰写过程中,应主动联系导师,向导师汇报学位论文撰写进展情况,在导师帮助下修改完善学位论文。确保论文质量。

2.合理调整工作方式,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博士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博士研究生采用线上方式进行预答辩具体参照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网络预答辩工作参考指南》(见附件)开展各学科和研究生应提前做好线上预答辩演练和准备工作,确保预答辩质量和过程规范。

3.导师应对尚未完成学位论文的毕业研究生全面负责,切实加强学位论文指导,加强与毕业研究生的沟通交流,充分了解和掌握其学位论文写作进展,面临的问题和困难,重点加强对其学位论文内容、形式、质量以及写作规范的指导。


二、系统安排春季学期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

1.调整和优化学位论文审核环节。论文送审前,研究生毕业成果审核工作由现场审核调整为线上审核,按照2020年春季学期毕业研究生答辩申请材料审核办法》(见附件)执行。在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审核材料中涉及到需要导师签署同意意见的,研究生可以提供与导师交流的邮件、微信等记录作为证明,待疫情解除返校后再补交纸质材料,补齐签字。

2.合理安排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努力保障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分阶段获得学位。春季学期学位授予工作将按两个批次进行。如确受疫情影响,第二批次受理时间截止后还有研究生补办答辩申请也可随时受理,学校将增加第三批次答辩安排,并视情况增开学位评定会议。

3.允许受疫情影响严重的研究生适当延期或先申请毕业答辩。研究生如受疫情影响无法在春季学期完成学位论文工作的,经导师同意可向学院提出延期毕业申请,报学校审批后可允许延期半年或一年。对毕业成果未达到学位申请标准,但符合毕业答辩条件的研究生可向学院提出毕业答辩申请。博士在毕业两年内,硕士在毕业一年内,均有一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机会。研究生申请延期毕业或申请毕业答辩的截止时间为 2020529日。


三、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学位授予工作有序开展

1学科、导师确保首次开展的博士研究生网上预答辩工作顺利进行,按照预答辩工作参考指南要求,提前做好预答辩工作所需设备及网络环境的测试和预演,提前做好应对临时断网、声音无法传播等意外事故的预案准备。线上预答辩环节要求全程录像,确保过程规范(由研究生或答辩秘书进行录制,开学后将视频文件提交至学院研究生秘书)。

2.学科、导师和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严把学位论文总体质量关。博士学位论文正式送审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预审工作,达到学位论文基本要求的才具备送审资格。研究生完成答辩后,依然要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复审工作,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四、博、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安排


1.博士生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负责部门和联系人

118日至228

申请答辩

研究生院学位处:联系人路老师,QQ群号:585886561,博士留学生 联系国际合作处加入留学生答辩咨询微信群。

316日前

1.培养环节审核(开学后补交纸质材料)。

2.费用缴纳审核。

1.各学院研究生秘书负责培养环

节等审核。

2.研工部负责费用审核,负责人: 李老师,主楼217,电话 010-62338264

第一批次:316日至331

第二批次:415日至430

1.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

2.导师审核学位论文质量。

3.学院组织预答辩和学位论文预 审。

4.毕业成果审核(取消现场审核, 改为电子材料审核)。

1.导师审核同意研究生进行预答

辩和提交学位论文。

2.学科、导师组织预答辩,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负责预审。

3.研究生院学位处负责审核毕业成果,联系人:路老师。材料审核依据2020 春季毕业研究生答辩申请材料审核办法》(博士)执行,届时在答辩咨询群另行通知。

第一批次:316日至46日第二批次:4 15日至57

1.上传隐名送审版学位论文。

2.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查重)。

研究生院学位处负责,联系人:路老师

第一批次:47日至530日 第二批次:58日至630

学位论文送审

第一批次:615日前

第二批次:715日前

学科、导师组织博士生进行答辩,答辩信息提前一周报送至学院

各学院

第一批次:620日前

第二批次:720日前

1.学院完成研究生答辩材料审核。

2.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查学位论文质量,召开院学位会

各学院

第一批次:6月下旬

第二批次:7月下旬

1.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2.发放学位证

研究生院各学院

时间待定

毕业生照片采集

研工部



2.硕士生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负责部门和联系人

118日至 36

申请答辩

1.答辩申请咨询人:学院研究生秘书。

2.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答辩联系人:赵老师,主楼 212,电话 010-62338234,邮箱:degrees@bjf u.edu.cn


316日前

1.培养环节审核(开学后补交纸质材料)。

2.费用缴纳审核。

1.学院研究生秘书负责培养环 节等审核。

2.研工部负责费用审核,负责人:李老师,主楼 217,电话 010-62338264

第一批次:327日至410

第二批次:417日至51


1. 导师审核学位论文质量。

2. 提交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

3.学院审核毕业成果(取消现场审 核,改为电子材料审核)。

4.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查重)。

5.学位论文送审。

1.导师审核同意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

2.学院负责审核毕业成果,联系人:邵老师。材料审核依据2020 春季毕业研究生答辩申请材料审核办法》(硕士)执行,届时在2020届毕业研究生生群另行通知。

第一批次:615日前

第二批次:715日前

各课题组和答辩秘书组织答辩,答辩信息由答辩秘书提前一周报学院备案。

各课题组、答辩秘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第一批次:620日前

第二批次:720日前

1.学院完成研究生答辩材料审核。

2.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查学位论文质量,召开院学位会。

各学院

第一批次:6月下旬

第二批次:7月下旬

1.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2.发放学位证。

研究生院 各学院

时间待定

毕业生照片采集

研工部


生态与自然保护学院

2020319



相关附件
  • 0-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网络预答辩工作参考指南
  • 1-2020春季毕业研究生答辩申请材料审核办法(博士)
  • 2-2020春季毕业研究生答辩申请材料审核办法(硕士)
  • 3-博士预答辩表格
  • 4-博士答辩表格2020
  • 5-硕士答辩表格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