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了解到,当前还有相当一部分的毕业生尚不了解个人档案管理的重要性,甚至有些毕业生认为现今很多单位大都采取聘用制原则并且户口开放管理,人事档案问题似乎已经无关紧要。然而,“说起来重要,用起来需要,忙起来忘掉”的个人档案并非可以随意丢弃的“鸡肋”,它关系着毕业生的前途和命运。
人事档案的重要性
人事档案是我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高校学生档案则是国家人事档案的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学习及各种社会实践的真实历史记录,是学生就业及其今后各单位选拔、任用、考核的主要依据。目前出境、计算工龄、工作流动、考研、考公务员、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各种社会保险以及升学等都需要个人档案,特别是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相当重要。有些毕业生工作几年后忽然发现自己无法按期转正定级、申请职称,在办理养老保险手续时也遇到麻烦,经咨询才知道是因为自己毕业时疏忽了档案的存放问题,追悔莫及。
“弃档”现象有来由
现今,“弃档”现象屡见不鲜,究其原因可归结为四个方面:一是高校毕业生对于人事档案的性质、地位、作用认识模糊,档案观念淡薄,自动放弃档案,使档案遭遇冷落;二是一些部门档案管理不规范、用人单位不重视档案等因素,使得很大一部分毕业生觉得保管档案“没有价值”,认为档案与当前利益没有太多关系,相反个人还要为存档案支付一定的费用,是一种负担;三是很多毕业生为获取就业机会,往往先就业再择业,而繁琐的人事档案调动程序及档案对工作调动的限制,阻碍其择业自由,于是就放弃个人档案或将档案随身携带;四是不少高校毕业生对档案抱有“患得患失”的心态,有时干脆“先保再弃”,在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时先让档案有个“家”,然后就不闻不问,用时再考虑补交费用,如果用不着就不再搭理了。
三种存档方式各有利弊
目前国家对于毕业后尚未就业的学生的档案,一般采取三种管理办法:一是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接收。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而缺点是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二是把档案留在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规定时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这种方式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学校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不收取额外费用,其缺点是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三是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缺点是如果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则容易造成信息不畅。
强化档案意识是关键
专家指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才的流动以及信息的沟通,尤其是用人观念上的转变,使得过去以单位来确定人们身份,慢慢转向对其社会价值的认可,人的身份由单位人转向社会人。从某些方面来说档案的作用在现代社会中有不断弱化的趋势,但这绝不意味着档案无用。应当指出,弱化的只是档案的形式,即“袋装档案”,而强化的应是档案的资源和信息性质。尤其对有较高学历的年轻人,更不应该淡化自己的档案意识。在此提醒广大高校毕业生,在忙着找工作的同时,应及时把档案转入政府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保存,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应有的社会、政治待遇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