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林党任【2008】3号
任 免 通 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部、处,图书馆、林场、附小:
经校党委常委会2008年4月28日研究决定:
贝裕文同志任自然保护区学院直属党支部副书记(副处级),试用期为一年,自2008年4月28日至2009年4月27日止。
200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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